一、项目编号:********************5-ZJTFJX-****- **5
二、项目名称:嘉兴市第二医院新院区窗帘等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单价:******0(元),总价:******0(元) | 杭州奥腾新遮阳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3号大街(南)**号9幢9-**** | **.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嘉兴市第二医院新院区窗帘等采购项目 | 采购嘉兴市第二医院新院区窗帘、围帘等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1 | ******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甫荣,陆燕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冯烨梦,赵霞,涂厉标(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边宁怡,徐玉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货物类收费标准的**%计取,不足****元的按****元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嘉兴市第二医院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环城北路****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涂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天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秀洲大道**8号未来科技广场E座**2-2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符小玲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嘉兴市财政局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环城西路**号
传真:
联系人:赵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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