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年9月4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深圳市微组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运保费、安装调试费与服务费)¥**3.**万元;交货期: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交付至买方指定地点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最终验收);得分:**.**分;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合格;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苏州市路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运保费、安装调试费与服务费)¥**5.**万元;交货期: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得分:**.3分;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合格;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称:宁波尚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评标情况:宁波尚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初步评审不合格。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中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内所需签字部分:均须亲笔签字。其中,仅法定代表人签字除接受亲笔签字外,亦接受加盖法人章(方章、人名章)或手签章形式;授权代表签字不接受方章、人名章、手签章、签字抠图形式。…”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登记表签字与投标文件内授权代表签字字迹不一致,现场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通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回复(详见澄清文件),经核查认定该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非授权代表亲笔签名,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1 初步评审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因此,评委会对该投标人初步评审评为不合格。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的渠道: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
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以书面的方式(加盖公章)在上述平台一次性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三、行政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含异议受理人)
招标人:天津航空机电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十道5号
项目联系人:黄敏
电话:**2-********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招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层
联系人:王女士、刘女士
电话:**0-********、**0-********
邮箱:wanghx**7@avic.com、liuxt**9@avi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