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SZC-******-SZSD-C****-****
二、项目名称: “美遇苏州”****年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融合焕新行动(群众文艺赛事活动)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苏州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MA**F**R3F | 苏州市公园路**号2楼A****室 | **(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美遇苏州” ****年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融合焕新行动(群众文艺赛事活动) 服务范围:负责“美遇苏州” ****年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融合焕新行动(群众文艺赛事活动) 服务要求:按照文旅部全国公共文化中心、中国群众文化学会部署要求,承接实施“运河情 江南韵”第六届大运河民间音乐艺术交流展示周暨“美遇苏州·狮山好声音”爱乐文化系列活动,依托全国群众文化品牌项目引导运河沿线省市优质文化直达基层。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持续推进“美遇苏州”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苏州市群众文化“繁星”(音乐、舞蹈、戏剧)优秀作品惠民展演,苏州市青少年街舞大会、“爱乐之城”青春歌会等赛会活动。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活动的节目遴选、团队保障、舞台搭建和宣传推广工作,确保各项活动安全顺利,不断扩大苏州群众文化活动的覆盖面、参与度和影响力(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逸平、李祥(采购人代表)、于玲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预算金额**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0万元(含)-**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如预算金额低于**万人民币(含**万),则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元整计收。
收费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公园路**号
联系人:李祥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虎丘区滨河路****号3B **1室
联系人:叶素萍、曾颖、徐蕾、汪泽华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素萍、曾颖、徐蕾、汪泽华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