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原阳县委党校新校区消防改造工程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原阳金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中共原阳县委党校新校区消防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核查、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共原阳县委党校新校区消防改造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县区)新交GCZB-****-****
三、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图纸范围内消防全部内容施工及质保期内保修。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7月**日
五、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年8月**日
开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郭立朝、浮瑞芳、乔全忠、李帅、李利霞(招标人代表)
六、定标信息:
1、定标时间:****年8月**日
2、定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定标室
3、定标委员会成员:卢姗姗(组长)、王丙寅、王佳佳、张小彦、张思瑾
4、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七、核查信息:
按照招标文件上规定的,核查内容包括:
(1)信用信息: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5号)的规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存在失信记录的,不得被推荐为本项目中标人。
(2)履约能力:1、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jzsc.mohurd.gov.cn/since/index)查询各中标候选人的不良行为情况(原则以决定日期为准;没有决定日期的,以发布日期为准),中标候选人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且在有效期的,不得被推荐为本项目中标人。2、企业资质查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jzsc.mohurd.gov.cn/since/index)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各中标候选人的资质情况,投标人采用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的,不得被推荐为本项目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查实有中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3)是否采取考察:否
(4)是否采取质询:是
(5)其他:受贿行贿情况,自****年1月1日以来,中标候选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相关信息,若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被推荐为本项目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查实有中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核查结果:
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建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景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煜诚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建方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智恒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河南海之澜建设有限公司、无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乾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智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海通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
未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无
八、中标结果信息:
中标单位:河南乾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皓轩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采桑镇人民政府南二楼
中标金额:******7.**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9L4GR**C
项目负责人:范志军
证书编号:豫************
计划工期:**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0.**元。
十、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原阳金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原阳县产业集聚区太行大道与开元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卢晨汐
联系电话:**********5
招标代理公司名称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号盛鼎科技园3号楼六楼
联系人:胡向春
联系电话:**********2
十二、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原阳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电话:****-******6
地址:新乡市原阳县安泰街2号
十三、异议和投诉渠道和方式:
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或法定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非法定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授权代表应为本单位人员(授权代表应携带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提出投诉的,依法向本项目监督单位提出。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8月**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