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4-JNCG****(GK)-**
二、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天网三期安防设备更新改造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总价:******6(元)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 浙江省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2号 | **.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临[****]****号 |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天网三期安防设备更新改造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1 | ******6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少明,邓慧,练金礼,姜叶波,林志强(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澄清林志强(采购人代表)志存在笔误,正确为:林自强(采购人代表)。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县红星街道新田路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梅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3
质疑联系人: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号三号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9
质疑联系人:吴适宇
质疑联系方式:****-******5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团结西路**号
传真:
联系人:汤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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