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桂林市临桂区华骊茗城小区配套幼儿园教学综合楼改造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1 | ||||
| 招标人 | 桂林市临桂区教育局 | ||||||
| 建设单位 | 桂林市临桂区教育局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标段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高度为**.**米,教学综合楼、厨房室内装修工程,具体按有关资料及图纸为准 | ||||||
| 开标时间 | ****年8月**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号开标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8月**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8月**日 | ||||
| 拟中标人 | 广西临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临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0.**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邓玉彪(注册编号:桂**********6 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谢晶晶(证书编号:桂建安C3(****)******9 身份证号:****************)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桂林数字能源电子基建项目铸钢厂房扩建工程1#改扩建厂房、2#新建厂房 2、桂林市临桂区五通镇第二小学——五通镇中心幼儿园保育楼 3、人民大厦北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二期 4、人民大厦北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一期 5、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幼儿园及地下室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投标人的此项分值(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0分计。即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满分**0分计。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满分**0分计。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7.**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曾薪宇(注册编号:桂************ 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如栋(证书编号:桂建安C3(****)******8 身份证号:**************7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与非诉讼联动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大化瑶族自治县实验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 3、崇左市老年人康复护理大楼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投标人的此项分值(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0分计。即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满分**0分计。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满分**0分计。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林合家弘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0.**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李世勤(注册编号:桂************ 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唐林珊(证书编号:桂建安C3(****)******4 身份证号:****************)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投标人的此项分值(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0分计。即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满分**0分计。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满分**0分计。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9 | ||||
| 附件: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
****年8月**日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如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根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规定修正的算术投标总价小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投标总价为修正后的算术投标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