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5-RYCG********
二、项目名称:温州市行政中心贰食堂改扩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投标报价(元):******8(元) | 温州宸溢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东城街道河屿村(永嘉县禾光蔬菜食品有限公司内)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温州市行政中心贰食堂改扩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 | 温州市行政中心贰食堂改扩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1 | ******8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志雷,江温阳,王和力,陈连绵,邵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发改办价格(****)**4号文件及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的收费标准的**%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市行政管理中心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欧阳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锦园2幢**6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文森、朱青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
质疑联系人:王芳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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