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BMC-********G
二、项目名称:镇海区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计量检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0(元) | 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宁波新材料检验检测中心) | 宁波国家高新区江南路****号E座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镇海区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计量检定服务项目 | 镇海区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计量检定服务项目 | 完成镇海区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废气自动监控设施计量检定、校准。 | 完成全区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废气自动监控设施的计量检定校准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检定校准证书。 |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全区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废气自动监控设施的计量检定校准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检定校准证书。 | 成果质量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邦明,李丽,嵇斌,董萍(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周立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中标总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并根据宁波市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的“服务招标”计算确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评标委员会经过复核确认,一致认定,浙江中乾计量校准有限公司不应享受政府采购关于扶持中小企业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折扣的政策优惠,并将相关价格分进行调整,项目原来的评审结果也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评审结果为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宁波新材料检验检测中心)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雄镇路**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董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6号姚江时代**幢3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万修文、王裕挺、郑菊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方芳
质疑联系方式:**********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镇海大道中段**0号
传真:/
联系人: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