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天府院区一期建设项目(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天府院区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正信智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9号1栋1单元7楼**号 | 1,**0,**0.**元 | 天府院区一期建设项目(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天府院区二期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总价):******元 效益审核费(百分比):2.**%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天府院区一期建设项目(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天府院区二期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
服务类(正信智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C********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 天府院区一期建设项目(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天府院区二期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 | 包括项目的所有阶段,从设计、采购到施工建设,以及相关的招投标文件、合同和付款文件对工程竣工结算造价进行审核,并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等 | ①对提供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②对提供的竣工结算书进行审核,按本项目合同要求出具成果文件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有效期届满时如供应商仍有尚未完成的服务事项,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至项目服务完成之日止。采购人提供完整资料后,供应商应**天内出具审核初稿,其余时间约定以合同为准 |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天府院区一期建设项目(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天府院区二期建设项目全部费用进行竣工结算审核,覆盖工程建设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全部相关费用等 |
| C******** | C********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 天府院区一期建设项目(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天府院区二期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 | 包括项目的所有阶段,从设计、采购到施工建设,以及相关的招投标文件、合同和付款文件对工程竣工结算造价进行审核,并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等 | ①对提供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②对提供的竣工结算书进行审核,按本项目合同要求出具成果文件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有效期届满时如供应商仍有尚未完成的服务事项,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至项目服务完成之日止。采购人提供完整资料后,供应商应**天内出具审核初稿,其余时间约定以合同为准 |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天府院区一期建设项目(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天府院区二期建设项目全部费用进行竣工结算审核,覆盖工程建设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全部相关费用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谨(采购人代表)、陶丽、牟仕琼、陈燕、李治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项目中标金额为**0万元以下的: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1.5%,工程类采购项目的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1.0%;2、项目中标金额为**0万元至**0万元的:货物采购项目的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1.1%,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0.8%,工程类采购项目的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0.7%;3、项目中标金额为**0万元至****万元的:货物采购项目的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0.8%,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0.**%,工程类采购项目的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0.**%;4、项目中标金额为****万元至****万元的:货物采购项目的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0.5%,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0.**%,工程类采购项目的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0.**%;5、项目中标金额为****万元至****0万元的:货物采购项目的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0.**%,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0.1%,工程类采购项目的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0.2%;6、项目中标金额为****0万元至******万元的:货物、服务及工程采购项目的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0.**%;7、项目中标金额为******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及工程采购项目的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0.**%;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包括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采购人委托承担本协议项目工作的全部费用,按上述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标准下浮**%收取,由中标人支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编号:********************。
2.预算金额:1,**7,**0.**元。
3.最高限价:1,**0,**0.**元(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6万元,其中一期最高限价**.5万元,二期最高限价**.5万元)。
4.采购品目:C********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5.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8-********、**8-********、**8-********,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号。
6.因系统模板固化,本项目中标(成交)金额为:天府院区一期建设项目(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天府院区二期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总价):******元;效益审核费(百分比):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成都市十二桥路**-**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7栋1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阳、丁欣、胡皓、蒋德林、刘燕
电话:**8-********
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