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应商名称 | 否决原因 |
| 安徽恒米科技有限公司 | 1、安徽恒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类似业绩不满足资格要求。不符合“比选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资格评审-业绩要求”的相关要求。 2、安徽恒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仪器仪表配置承诺函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不符合“比选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实质性响应”的相关要求。 评审委员会一致决定否决其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