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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司法局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8月17日

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宁竞磋-****-**
2、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司法局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洛宁政采磋商(****)****号-1 洛阳宇动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建业华阳峰渡1号楼 ****室 **3,**0.** 元 评审总得分:**.**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具体详见报价明细表 具体详见报价明细表 具体详见报价明细表 具体详见报价明细表 具体详见报价明细表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小光(组长)、吉文峰、颜海涛(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豫招协〔****〕**2号)文件的**%向成交供应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6,**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2.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3.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4.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司法局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政通路**号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室
联系人:宁杰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杰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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