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年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图书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价格 |
|---|---|---|---|---|
| 北京国鑫鑫道文化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云岗路**8号6-1-**2 | **9,**0.**元 | 详见附件《农家书屋目录》(百分比):**.**% | 详见附件《农家书屋目录》(百分比):**.**%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北京国鑫鑫道文化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 | A******** 其他普通图书 | 详见附件《农家书屋目录》 | 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农家书屋目录》 | 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农家书屋目录》 | 1(批) | **5,**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兰凌燕、牟小玲、彭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参照“国家发展改⾰委关于进⼀步放开建设项⽬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9号)”等⽂件规定,实⾏成本加合理利润计取预算⾦额2.0%。(2)⾃本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起7个⼯作⽇内成交供应商须向代理机构按时结算代理服务费。(3)
代理服务费收款账⼾交款⽅式:银⾏转账。收款单位:四川川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中国农业银⾏股份有限公司西昌⽉城⽀⾏。银⾏账号:****************4。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美姑县委宣传部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巴普镇美东路**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川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花园路**2号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
四川川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