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桥区韩东片区污水管网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潮州市湘桥区韩东片区污水管网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项目编号:潮公易建招字[****]**8号),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8月6日至****年8月**日),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商务标评审结果(合格/不合格) | 技术标评审结果(合格/不合格) | 最终评审结果(合格/不合格) |
| 1. | (主)玉林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2. | (主)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3. | (主)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深圳粤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4. | (主)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5. | (主)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6. | (主)江西省天久地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创景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潮州市湘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陈工、邱先生
联系电话:****-******3、****-******1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3楼、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办公楼(新洋路**9号)首层及二层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潮州市湘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8
联系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尾湘桥区政府大院内
招标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招标人:潮州市湘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