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MGHW-ZC********
二、项目名称: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办公用房供配电及供暖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1 | 新疆丰益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经济技术开发区鄱阳路5号1栋**5室至**8室 | 报价:******0(元) | **.**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办公用房供配电及供暖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 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办公用房供配电及供暖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 根据设计图纸内容完成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办公用房**KV供电改造、0.4KV配电改造、供暖改造等;消除办公用房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计划开工日期为****年8月**日,计划完工日期为****年9月**日,施工工期**日历天;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完工后的第**天,缺陷责任期**个月。 | 董俊升 | 新************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晓晶,陈帅(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周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4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格为基数,按照上述文件规定计算的收费基准价乘以**.**%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费用。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号国际金融大厦****室
联系方式:**********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文超
电 话: **********0
****年**月**日 ****年**月**日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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