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阳辛安核电项目1、2号机组蒸汽发生器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山东海阳辛安核电项目1、2号机组蒸汽发生器 (标段2:辛安项目2号机组)
项目编号:**-HW-GKZB-******/CNSC-XJD-**-****9
招 标 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成都核总核动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公示期: ****年**月**日**时 - ****年**月**日**时
-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人民币:元) | 质量承诺 |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 | 项目经理 | 资格能力条件 | 备注 | ||
| 名称 | 证书 | 证书编号 | |||||||
| 1 |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 ********0(经修正后)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评标情况:本项目于****年**月**日在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6号瑞鑫时代大厦A座**层会议室进行了评标,哈电集团(秦皇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共4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名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具体的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被授权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以书面形式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外时间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臆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5)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及非招投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