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
二、项目名称:温州市生态质量评析及问题诊断与风险预警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投标报价:******(元) |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7号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温州市生态质量评析及问题诊断与风险预警 | 温州市生态质量评析及问题诊断与风险预警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肖飞,陶靖文(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赵肖为,李林琦,熊凌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0元包干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综合考虑计入投标报价。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陶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
质疑联系人:焦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8号深蓝国际大厦**1-1室西首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美云、余温怡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7、**********0
质疑联系人:蒋贤德
质疑联系方式:**********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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