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川区八一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永川区复生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永川区白果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永川区保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永川区吴家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投﹝****﹞**7号、永发改投﹝****﹞**8号、永发改投﹝****﹞**9号、永发改投﹝****﹞**1号、永发改投﹝****﹞**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永川区五间镇、双石镇、三教镇、陈食街道、临江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整治小(1)型水库2座,小(2)型水库3座。整治八一、复生桥、白果湾、保产、吴家湾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及附属建筑物,完善变形、渗压、渗流、生态流量等监测设施,全面消除水库安全隐患,提升水库运行管理水平。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2.4 招标范围:永川区八一、复生桥、白果湾、保产、吴家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澄清(答疑)、修改(补遗)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具体以招标人公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望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8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1号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 | 王江 | 项目负责人: | 陈方蓉 |
| 电话: | **********9 | 电话: | **********1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