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市政路连接段工程(一期)项目EPC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市政路连接段工程(一期)项目EPC标段(项目名称)由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那曲市市政路连接段工程(一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调整批复,那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那曲市市政路连接段工程(一期)项目EPC标段
2.2 项目编号:S**********************
2.3 建设地点:色尼区境内
2.4 建设规模:道路工程含路基路面******平方米,人行道****1平方米;桥涵工程含新建桥梁****平方米,旧桥拆除****平方米,涵洞**0米;交通工程含标志标牌、交通信号、标线、电子监控工程****米、高速出入口1项;另有照明、电力通道、通信通道、给排水、其他、道路配套设施、智能化工程****米。(以最终施工内容与合同约定为准)
2.5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含路基路面******平方米,人行道****1平方米;桥涵工程含新建桥梁****平方米,旧桥拆除****平方米,涵洞**0米;交通工程含标志标牌、交通信号、标线、电子监控工程****米、高速出入口1项;另有照明、电力通道、通信通道、给排水、其他、道路配套设施、智能化工程****米。(以最终施工内容与合同约定为准);本项目为EPC项目,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
2.5.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确定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后期的施工及相关验收配合工作等;
2.5.2施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范围内及其他满足项目使用功能配套的所有专业工程和附属配套工程;
2.5.3设备购置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材料设备及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及其他纳入本次采购范围的设备等;
2.6 工程质量要求:
2.6.1 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 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6.3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计划工期:**个月(**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日历天。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主要人员要求3.3.1拟派本项目配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2拟派本项目配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证书(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
3.4业绩要求:
3.4.1 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及“四库一平台”业绩截图[至少包含单位名称],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
3.4.2 设计业绩要求:****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施工图审查报告或审查合格书、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或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须提供);
3.5 财务要求:提供****年~****年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6 信誉要求:近三年(****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包括所有成员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和失信记录。投标单位从事投标活动应提供信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截图,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处于D级的凭证截图。(评标当日在线核验,以各平台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3.7 除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外,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9.1 如为联合体投标,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9.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方,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各联合投标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投标单位或参加其他联合投标单位在同一项目的同一标段中投标。
3.9.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4 本项目只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设计、施工单位各不得高于1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9.5 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环节,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选定、添加联合体各方成员;未在系统登记联合体成员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联合体身份及联合体成员资质业绩。
3.** 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区外企业(所有联合体成员)须完成在藏备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至少需具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4.投标报名
4.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下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 gov. cn/) 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会议现场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在开标现场无法解密或超过规定时间(发起解密后**分钟内)未解密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2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文物局关于发布《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8.3中标单位施工期间须严格执行《那曲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送住建、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8.4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藏监管局关于在全区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电子保函保险及规范担保机构管理的通知》(藏建招[****]**3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办理的电子保函或电子保单方式提交。
8.5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年3月**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8.6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8.7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5号)的规定要求。
8.8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年3月**日修订发布的《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原藏建市管〔****〕** 号,**** 年 3 月 ** 日起实施)相关规定。
8.9本项目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 号)、《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1 号)相关规定。
8.**本项目执行《关于加强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资金共管的指导意见(试行)》(藏建招[****]**6号)的相关规定。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那曲市色尼区拉萨北路**号
联 系 人:徐先生电 话:**********8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嘉晟瑞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大道**号4栋**7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