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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督导车辆保障项目二次招标-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3日

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鹤财磋商采购-****-**
2、采购项目名称: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督导车辆保障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HBCG-****-****-** 租赁4辆至**辆工作用车(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河南粟一孵化器有限公司 河南省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万泉河路南侧、淇水大道东侧凯旋广场1-1-A号楼****室 **.**0 % 评审总得分:**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督导车辆保障项目二次招标 详见文件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康文肖、孙芬玲、李云飞(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号)文件规定收取固定金额。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专家评审结果及其他供应商未成交信息告知:详见附件。2、成交供应商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获取融资渠道和联系方式。3、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壁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湘江路交叉口南** 米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森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欣荣湾商业楼**号楼**1室
联系人:李晓雨 郑惠文
联系方式:**********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6
更多信息请访问: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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