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马头国有林场****年省级财政国土绿化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4
二、项目名称:泾县马头国有林场****年省级财政国土绿化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石台县黄天苗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七都镇毕家村
成交金额:玖拾陆万捌仟玖佰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玖拾陆万捌仟玖佰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泾县马头国有林场****年省级财政国土绿化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内容为在泾县马头国有林场、昌桥镇、榔桥镇、茂林镇及桃花潭镇,对****亩(其中泾县马头国有林场**4亩,昌桥镇**9亩、榔桥镇**亩、茂林镇**8亩、桃花潭镇**5亩)现有林分,开展生长伐、疏伐、卫生伐、修枝、割灌除草等森林抚育措施;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常普、徐礼来、陈泽兵(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0万元×1.5%+(中标价-**0万元)×0.8%]×**%计取。 2.金额:****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泾县琴溪镇鼓楼铺、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B6幢**1室,联系电话:产先生**********2、孙工**********9。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6号、电话:****-******2)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马头国有林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B6幢**1室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产先生、孙工 电话:**********2、**********9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