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5-JNJKC****(GK)-**8
二、项目名称:景宁县沙湾镇敬老院--老年人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总价:******(元) | 宁波宏邦智能家具有限公司 | 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戴家社区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临[****]****号 | 景宁县沙湾镇敬老院--老年人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1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荣伟,叶力峰,张根深,金武忠(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朱爱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服务类采购费率1.**%;
成交金额**0万元至**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服务类采购费率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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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政局
地址:景宁县邮电路**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4
质疑联系人:兰玉琴
质疑联系方式:****-******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人民北路祥源商贸城2幢2楼
传真:****-******3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6
质疑联系人:陈芬芬
质疑联系方式:****-******3
3.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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