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奉节县****年石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奉节发改投〔****〕**5号文(项目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奉节县石岗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奉节县石岗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奉节县石岗乡鹿坡村、罗汉村、镇江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亩,改造提升****.**亩。其中,鹿坡村约****亩、罗汉村约****亩、镇江村约**0亩。平整土地**0亩;新建**0m3水池2口、**0m3水池**口、**0m3水池2口、整治山坪塘1口;配套道路设施**0公里;管网铺设**公里。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8.**万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奉节县****年石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奉节县石岗乡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奉节县石岗乡两河社区1组**号 | 地址: | 奉节县永安街道诗城西路**7号附**号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 | 胡腾 | 项目负责人: | 蔡玲 |
| 电话: | **********6 | 电话: | **********0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