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大招标 > 招标公告

2026年上海市静安区住宅小区“三项资金”使用合规性专项审计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日

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项目概况

****年上海市静安区住宅小区“三项资金”使用合规性专项审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

项目名称:****年上海市静安区住宅小区“三项资金”使用合规性专项审计

预算编号: ****-********1, ****-K********, ****-********2, ****-K********

预算金额(元): ******0元 (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 静安区住宅小区“三项资金”使用合规性专项审计(标段一)****年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全面核查静安区直管公房、售后公房、商品房小区及混合房等小区****年度公共收益、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和维修资金的使用合规性,确保资金收支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防范违规风险,提升资金管理透明度。(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说明: 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标项二

包名称: 静安区住宅小区“三项资金”使用合规性专项审计(标段二)****年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全面核查静安区直管公房、售后公房、商品房小区及混合房等小区****年度公共收益、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和维修资金的使用合规性,确保资金收支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防范违规风险,提升资金管理透明度。(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说明: 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报告出具(****年1月**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号 包类别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信息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国家和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投标。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供应商资质: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以自身名义独立参加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唯一《授权书》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年7月1日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实行审批改备案改革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提供已完成向财政部门备案手续的证明材料)。总所与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分2个标包,供应商可以对任意部分标包或者全部标包进行投标,每家供应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包;供应商在第一标包中标后将不再进行后续标包的中标推荐。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采购中心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无需致电提醒签收及其相关事宜。投标人如需撤回已签收的响应文件,须及时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的有关情况说明(须由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告知采购中心。
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本部)

地 址:大统路****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秣陵路**号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邹老师

电 话: ********





潜在供应商





更多信息请访问: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查看完整信息请登录或注册
纠错
排版混乱
数据缺失
数据造假
大招标离不开您的支持与帮助!
不再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