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博野县城区排水防涝改造提升项目造价咨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项目名称:博野县城区排水防涝改造提升项目造价咨询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博野县城区排水防涝改造提升项目造价咨询,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且全部咨询成果移交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信用承诺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保定市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gov.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按规定完成注册核验,咨询电话**********。办理数字证书(CA),咨询电话**********。3.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第三方交易平台收费标准:免费。4.本项目监督部门:博野县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2、电子邮箱:byzfcgb@**3.com。5.)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采购人:博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及电话:陈建彬、****-******6;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清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商倩倩、****-******5。提出形式:书面或电子邮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博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兴华南街**2号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清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恒源路宏孚茗园3号底商
联系方式:****-******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商倩倩
电话:****-******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