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芙蓉大亚化纤有限公司纸质空管棒采购(****.**.**-****.**.**)-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B******BA************0)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常德芙蓉大亚化纤有限公司纸质空管棒采购(****.**.**-****.**.**)》(招标编号:B******BA************0)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
一、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2.2.4(2)技术评分标准“质量保障能力-生产制造标准和检测标准”的评分标准内容:
二、投标人提供纸质空管棒产品安全性检测报告,得2分。
三、投标人提供纸质空管棒主要原材料安全性检测报告,得2分。(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菌落总数、甲醛、荧光物质、重金属(Pb、As等)、邻苯二甲酸酯类、 溶剂残留(总量、溶剂杂质总量、苯及苯系物等)等。)
评审依据:
投标人需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各省级烟草质量监督检验站,或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资质、或持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或主要原材料检测报告;
报告出具时间为 ****年1月1日之后。
现修改为:
二、投标人提供纸质空管棒主要原材料安全性检测报告,得4分。(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菌落总数、甲醛、荧光物质、重金属(Pb、As等)、邻苯二甲酸酯类、 溶剂残留(总量、溶剂杂质总量、苯及苯系物等)等。)
评审依据:
投标人需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各省级烟草质量监督检验站,或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资质、或持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主要原材料检测报告;
报告出具时间为 ****年1月1日之后。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一、安全性要求”中:
——所用原材料应符合“YQ **烟草制品许可使用的添加剂名单”、“YQ **烟草制品临时许可使用的添加剂名单”、“GB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YC/T **5 烟用材料标准体系”“国烟科〔****〕**8号 烟草添加剂许可名录”等相关要求,在正常以及合理的、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料棒不应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具体安全性指标要求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技术 | 检测方法 |
| 重金属(以Pb计)(mg/kg) | ≤5.0 | GB ****.** |
| 砷(以As计)(mg/kg) | ≤0.5 | GB ****.** |
| 苯(mg/kg) | ≤0.** | YC/T **3 |
| 甲苯(mg/kg) | ≤0.7 | YC/T **3 |
| 乙苯(mg/kg) | ≤0.3 | YC/T **3 |
| 二甲苯(mg/kg) | ≤0.5 | YC/T **3 |
| 菌落总数(cfu/g) | ≤**** | GB ****.2 |
| 甲醛 | <** | GB/T ****.3 |
|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 不得检出 | GB/T ****2 |
| 苯胺 | 不得检出 | GB/T ****4 |
| 致癌染料 | 不得检出 | GB/T ****2 |
| 致敏染料 | 不得检出 | GB/T ****3 |
| 其他禁用染料 | 不得检出 | GB/T ****5 |
现修改为:
——所用原材料应符合“YQ **烟草制品许可使用的添加剂名单”、“YQ **烟草制品临时许可使用的添加剂名单”、“GB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YC/T **5 烟用材料标准体系”“国烟科〔****〕**8号 烟草添加剂许可名录”等相关要求,在正常以及合理的、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料棒不应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需提供****年1月1日之后由第三方机构(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各省级烟草质量监督检验站,或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资质、或持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具体安全性指标要求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技术 |
| 重金属(以Pb计)(mg/kg) | ≤5.0 |
| 砷(以As计)(mg/kg) | ≤0.5 |
| 苯(mg/kg) | ≤0.** |
| 甲苯(mg/kg) | ≤0.7 |
| 乙苯(mg/kg) | ≤0.3 |
| 二甲苯(mg/kg) | ≤0.5 |
| 菌落总数(cfu/g) | ≤**** |
| 甲醛 | <** |
3、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均不变。
4、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问题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公告为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常德芙蓉大亚化纤有限公司法律事务与规范管理部,电话:****-******0。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德芙蓉大亚化纤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白马湖街道龙港巷社区洞庭大道西段****号
联系人:田梦蝶
电话:****-******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联系人:张轶、李红平、龙晶、吴佳卉、黄小溪、刘一麟
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