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綦江区县域一体化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建设项目(天台綦岭片区)已由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綦发改审批[****]**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綦江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区级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重庆市綦江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綦江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计划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km 2 ,主要建设内容具体包括:(1)工程措施。坡耕地综合治理**.**hm 2 ;坡园地综合治理**.**hm 2 ;新建及改建道路**.**km;保土耕作**2.**hm 2 ;实施坡面径流调控措施(新建C**砼截排水沟8.**km,新建沉沙池**口等),沟渠维修措施(新建生态滞憩台**0m、路基挡墙**7m,及小型人工湿地、跌水等),水保宣传措施(文化宣传石、宣传栏、宣传路牌等)。(2)植物措施。实施四旁绿化**.**hm 2 ,其中:水旁绿化**.**hm 2 、路旁绿化0.**hm 2 、村旁绿化4.**hm 2 ;水保林0.**hm 2 ;水土保持经济林**.**hm 2 。(3)封育措施。实施封禁治理****.**hm 2 。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约****.**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和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个月。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 | 代理机构: | 重庆渝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綦江区阳光商务写字楼**楼 | 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线外城市花园1栋**层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候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郑文静 |
| 电话: | **********5 | 电话: | **3-********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