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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迎水桥镇夹道、迎水等村渠道砌护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一、二、三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9月29日

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沙坡头区迎水桥镇夹道、迎水等村渠道砌护****年以工代赈项目-一、二 、三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迎水桥镇夹道、迎水等村渠道砌护****年以工代赈项目己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坡头区迎水桥镇夹道、迎水等村渠道砌护****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人民政府,概算投资**3.8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0万元(发放劳务报酬**7.**万元,占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赈资金的**.**%),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资金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沙坡头区迎水桥镇夹道、迎水等村渠道砌护****年以工代赈项目

2.2 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

2.3 建设规模:改造北干渠支渠**条、农渠6条,砌护渠道共计**.**千米,涉及灌溉面积0.**万亩,配套生产桥、农渠口等各类建筑物**2座,新铺设4米宽砂砾石路4.**千米。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迎水桥镇夹道、迎水等村渠道砌护****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2.4 计划工期:**0日历天(除冬季停工期)。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三个标段。

一标段:砌护渠道5.**9千米,生产桥8座,农渠口**座,量水槽5座,节制闸**座,渡槽带桥1座,渠尾水1座,伐树及外运**9棵。

二标段:砌护渠道7.**9千米,生产桥**座,农渠口**座,量水槽3座,节制闸8座,畦田口**座,渡槽带桥1座,4m宽砂砾石路4.4千米,伐树及外运**4棵。

三标段:砌护渠道9.**2千米,生产桥**座,农渠口**座,量水槽1座,节制闸**座,渡槽带桥3座,渠道跌水1座、渠尾水1座,伐树及外运**7棵。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3个月所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三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它: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招标代理费:按甲乙双方合同约定,中标单位支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

邮编:******

联系人:者柠

电话:****-******0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8号

邮编:******

联系人:王璟(项目负责人)、黄盼、王静

电话:**********0

传真:/

电子邮件:/

宁夏中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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