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服务外包(二次)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年度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服务外包(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8
项目名称:****年度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服务外包(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
最高限价(如有):******0
采购需求:
诉讼服务中心前台接待、案件排期管理(****件以上民事案件,具体以实际为准)、司法鉴定的流程辅助与催办、线下送达裁判文书、公开裁判文书、案件卷宗整理及无纸化处理等非判断性审判辅助事务。(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采用一次采购沿用三年的方式,合同一年一签,在年度财政资金正常下达、上一年度服务商质效达标、考核合格,具体条款以正式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有关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若响应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响应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成交,声明函将随本项目成交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关府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规定》(财库【****】**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5 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五、开启
时间: ****年**月**日 **时**分
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虚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4.各响应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 )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磋商文件、响应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 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5.jhtml )进行咨询。
5.本磋商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因无法主动联系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自行留意本项目是否在上述网站发布后续相关公告。
6.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本项目使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采购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应做好线上“不见面”磋商的各项准备工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嘎西路
联系方式: ****-******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中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柳梧新区雅若阳光花园**-**0
联系方式: **********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