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NCZ******
项目编号:D****************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数据中心宁夏数据要素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第五标段、第六标段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第五标段:第三方软件测评 | 第五标段第三方软件测评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 | |
| 第六标段: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 第六标段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 安全运维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 | |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 至 ****-**-**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 CA 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获取招标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4.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 办理,联系电话:**********。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6.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 解密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 **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 ③进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投标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解密,如多标段不见面开标,则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 获得帮助。 7.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如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8.本项目标的名称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为准,招标公告中的标的名称不作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依据。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 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 “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单位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号
联系方式:****-******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 **0 号
联系方式:**********9、**********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童桐
电话:****-******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扬、于敏、闫沛沛、蒋凤丽
电话:**********9、**********4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