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灵城镇七里村农产品仓储库房成交结果公告
一、标段编号:EP-LBCG******9A
二、标段名称:灵璧县灵城镇七里村农产品仓储库房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正恒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竹邑路科技服务中心**楼****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肆拾贰万元整(******0.**元)
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灵璧县灵城镇七里村农产品仓储库房 施工范围:灵璧县灵城镇七里村农产品仓储库房,包含仓储库房土建工程、仓储库房安装工程及仓储库房室外给水及消防等;仓储库房为单层厂房结构,建筑面积****m2;其他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新建(组长),周明路,刘文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1.******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诚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号宝能城二期住宅**幢****室,联系电话:**********9。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灵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璧县解放西路**6号(灵城解放西路灵西派出所对面)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诚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号宝能城二期住宅**幢****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彩侠、陈明中 电 话:**********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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