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简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5服务地点:甘肃省古浪县。
2.6软硬件质保期:5年。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增值税普通发票要求: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承诺书。
①合同日期及金额认定:
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的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双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
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时间以结算单(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线下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订单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如订单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时间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买方(合同买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C.发票不属于结算单(或订单);
②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③若合同中包含其他无关业绩的,须提供属于本项目类似业绩范围内的金额证明材料,如订单、发票、供货单等。若所提供的合同或订单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属于本项目采购标的范围的,可由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甲方出具相应证明文件作为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章);
④所要求的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供应商的业绩等材料,分公司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业绩,母公司、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⑤如出现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存在合同信息不全、不符合以上要求、错漏、扫描件不清晰等问题,相应合同金额不予认可。
⑥本评审项仅认可由同一响应主体作为乙方所签订的合同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依据。对于任何与响应主体不一致的合同业绩或响应主体为非合同乙方单位的,均不纳入业绩评审范围之内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建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旧资质对应关系尚未明确。如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并登录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及时完成资质证书的更新。若证书有效期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按照联合体成员分工提供上述资质(如联合体各方分工内容均涉及施工或设备安装相关内容,则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人员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负责施工工作的一方联合体成员应同时具备以下人员):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且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②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项目总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③专职安全员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④特种作业人员3人:1人具备有效的由国家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机构下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或低压电工作业;1人具备有效的由国家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机构下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证书;1人具备有效的由国家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机构下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
证明材料要求:I.上述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相应证书扫描件或照片、社保局出具的至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II.相关证书如为电子证书,其载明的有效期和使用期均须处于有效状态;
III.同一组施工队伍内部、不同施工队伍之间人员均不得复用;
IV.上述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供应商一致。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②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③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年9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在最近五年内(****年9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年9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列为甘肃省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甘肃省分公司列入“全国级或公司级/甘肃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有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情形的;
(**)有违法转包、分包情形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承诺书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3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含牵头人及成员)。
3.6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人员、资质等材料必须是供应商的:
①如分公司响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②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本项目,且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③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4.资格审查方法
甘肃省通信管理局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如签名无法正常显示,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