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红桥分中心园区管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年**月**日发布来源: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红桥分中心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红桥分中心 项目名称:园区管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权委托天津市津信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园区管理服务工作。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红桥分中心位于天津市红桥区湘潭道一号卓朗科技园区3号办公楼,园区服务面积****.**平方,建筑面积****.**平方米。1、园区管理费计算起始日:****年1月1日起支付园区管理费,并按计量的实际使用量缴纳水、电费用。 2、园区管理费收费标准:全年物业费为******.**元(肆拾伍万陆仟伍佰伍拾陆元贰角捌分),按季度交纳,每季度应交纳季度园区管理费金额为******.**元(大写:壹拾壹万肆仟壹佰叁拾玖元零柒分)。 注:收取的园区管理费用于支付下列但不限于下列发生的:公共区域保洁、保安、绿化、公共卫生;公共照明费(不包括专用设施);园区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员工薪酬福利费;行政办公费用;停车管理(服务商为用户提供**个常用车位,**个临时车位,此费用不另行收取);公共设施设备(变电站及变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公共照明系统等)的运行、维保等。合同有效期内,如遇政府价格调整,由双方根据调价情况另行协商收费标准,并书面确认。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红桥分中心,座落于天津市红桥区湘潭道1号卓朗科技园3号楼,目前卓朗科技园由天津市津信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三十三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结合该项目实际情况,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信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湘潭道1号卓朗科技园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彭帆 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湘潭道1号卓朗科技园3号楼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其他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红桥分中心 ****年9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