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中共江山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年人民日报推广合作项目
标的名称:****年人民日报推广合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通过人民日报权威平台开展系统性推广,提升江山市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人民日报》是中共中央机关报、中国第一大报,受全党、全国的极大重视和广泛关注,是城市形象宣传和发展成果展示的优质平台。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是人民日报社所属全资公司,全权负责人民日报及相关广告的管理发布,是人民日报广告经营的唯一合法机构。本项目要求具有的特殊性,需通过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在《人民日报》的宣传能力及丰富的技术经验,来担任该宣传推广工作。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唯一供应商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西路**号**5室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江山市委宣传部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9
传 真:/
地 址:江山市中山路**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王科长
监管部门电话:****-******1
传 真:人民日报推广项目论证意见.pdf (1.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