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说明
(一)在资格要求中的第五条做如下调整:
资格要求“(五)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调整为“(五)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技术要求中2.2.材料要求以及性能指标第(3)部分:
“母线槽采用三相五线制,分别为 A、B、C、N、PE,必须铜排接地。****A 铜排规格每相应不小于 ****mm² 的截面积。****A 铜排规格每相应不小于 **** mm²的截面积。PE 排必须满足减半要求”。调整为“母线槽采用三相五线制,分别为A、B、C、N、PE,必须铜排接地。****A铜排规格每相应不小于**0mm2的截面积。****A铜排规格每相应不小于**0mm2的截面积。PE排必须满足减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