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烟草公司晋江分公司电梯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B******BA************4)
一、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点。
二、其他公告内容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商务部分评分项“资质能力”第三项内容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提供对应品牌的电梯制造商或投标人配备的维保人员数量:**人≤配备人员<**人得0.5分;**人≤配备人员<**人得1分;配备人员≥**人,得1.5分;其它不得分。【注:计分人员须同时满足:①提供特种专业维修人员证书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的所有人员社保缴纳单位须与本次计分主体(对应品牌电梯制造商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人员不得跨单位重复统计;③须提供在泉州地区设有维保网点的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明、场地租赁合同等)。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齐全,或人员证书持证单位、社保缴纳单位与计分主体不一致的,该人员不得分。】”
(2)商务部分评分项“电梯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定”项内容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提供对应品牌的电梯制造商或投标人****-****年度期间在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局进行的年度电梯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定中,每提供 1 年评定等级为 A 级电梯维保单位的得0.5 分,每提供 1 年评定等级为 B 级电梯维保单位的得 0.4 分,每提供 1 年评定等级为 C 级电梯维保单位的得0.3 分,满分 2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①投标人须提供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网上公告截图,本次计分主体(对应品牌电梯制造商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统一延期至****年**月**日9时**分**秒。
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视同已书面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福建省烟草公司泉州市公司规范办。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烟草公司晋江分公司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杏园路曾井中区**4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体育街**9号1栋**1室
联系人:陈郑晰、施远青
电话:****-********
电子邮件: fjhhzbqz@**3.com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福建省烟草公司泉州市公司规范办。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烟草公司晋江分公司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杏园路曾井中区**4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fjhhzbqz@**3.com
招标代理机构: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体育街**9号1栋**1室
联系人:陈郑晰、施远青
电话:****-********
电子邮件:fjhhzbqz@**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