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ZDL**********(CLF****SZ**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理工大学****年第二批电子资源数据库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9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招标 公告 、 招标 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更正为:“ ****年9月**日9:** ”。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 三、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时间 统一更正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9月**日9:** ”。
(四)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 六、其他补充事宜中“(二)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更正为: ****年9月**日**:** (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 ****年9月**日**:** (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供应商需保留其按照公告明确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相关截图等),用以证明其具有依法提出质疑的权利。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符合性审查 删除第(六)项“提供的产品均不属于进口产品;” 。
( 六 )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八)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删除第**项“本单位(公司)在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产品均不属于进口产品。” 。
更正日期: **** 年 9 月 ** 日 ( 一 ) 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 二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深圳理工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suat-sz.edu.cn/index.htm)、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3.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的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理工大学
地 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常路1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
2 . 名 称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 人:洪小姐 电 话:****-********转**** 邮 编:****** 邮 箱:cailiansz@**6.com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年 9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