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瑞昌市南片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瑞昌市南片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瑞昌市何家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九发改长江字[****]**0号)、《关于瑞昌市温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九发改长江字[****]**6号)、《关于瑞昌市雷庄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九发改长江字[****]**5号)、《关于瑞昌市并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九发改长江字[****]**2号)、《关于瑞昌市张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九发改长江字[****]**1号)、《关于瑞昌市丁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九发改长江字[****]**7号)、《关于瑞昌市杨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九发改长江字[****]**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瑞昌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源为部分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其余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解决。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7个水库位于位于瑞昌市南义镇朝阳村、瑞昌市横港镇先锋村、瑞昌市横港镇嵋光村、 南义镇星明村、瑞昌市横港镇凤坪村 、瑞昌市南义镇乐园村、瑞昌市南义镇杨塅村。
2.2招标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元;
2.3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年瑞昌市南片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共含7个水库:
(1)瑞昌市何家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瑞昌市南义镇朝阳村;建设内容和规模:大坝加固;整治防汛道路;信息化建设。
(2)瑞昌市温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瑞昌市横港镇先锋村;建设内容和规模:大坝防渗加固;溢洪道加固;完善工程管理设施;信息化建设。
(3)瑞昌市雷庄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瑞昌市横港镇嵋光村;建设内容和规模:大坝加固;溢洪道加固;完建灌溉隧洞;完善工程管理设施;工程信息化建设。
(4)瑞昌市并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瑞昌市南义镇星明村;建设内容和规模:大坝防渗加固;溢洪道加固;完善坝下左涵管出口;完善管理设施;信息化建设。
(5)瑞昌市张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瑞昌市横港镇凤坪村;建设内容和规模:大坝整治;溢洪道加固;右涵管拆除重建,左涵管重建进口斜卧管;水库信息化建设。
(6)瑞昌市丁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瑞昌市南义镇乐园村;建设内容和规模:大坝防渗加固;溢洪道整修;坝下涵管进、出口修复;完善工程管理设施;信息化建设。
(7)瑞昌市杨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瑞昌市南义镇杨塅村;建设内容和规模:大坝整修加固;新建溢洪道;重建坝下涵管进口斜卧管;完善工程管理设施;信息化建设。
2.4 计划工期:**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年4月**日;中标单位必须在规定工期内完工,逾期1天赔偿金额****元,以此类推,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和财审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均在招标范围内;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水利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评定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数量符合资质标准要求(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企业注册人员信息截图并盖章)。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有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6)为确保本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生产、施工得到全面控制和管理,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开标当日召开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缴纳“五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有效证明,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8)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日的查询截图)
(9)投标截止日往前逆推**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以及“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
(**)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函(法人盖章或签字及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函格式自拟。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并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提供承诺函)
(**)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特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人及以上;一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人;二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按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人),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企业注册人员信息的有关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截图的或建造师数量不满足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在资格审查中予以否决。(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注册建造师人数规定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
(**)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委托人由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人担任,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如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凭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投标人需确保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机器和网络唯一性,开标过程中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数字化信息进行审查,机器码相同的投标人将被终止投标资格,标后发现下列情形的将作为围标串标线索重点核查,相关法律风险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企业在此次投标过程中,被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会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计价软件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三)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四)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异常一致;(五)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核查分析,发现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内容一致;(六)不同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打出;(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利用数字化手段涉嫌串通投标情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并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年9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 月** 日 ** 时**分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http://ggzy.jiangxi.gov.cn)。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为确保本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生产、施工得到全面控制和管理,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开标当日召开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相关事项的通知》。
7.2为了加强项目标后管理,中标单位的项目建造师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除人员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因上述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无法到现场履职的,根据相关规定和约定作出处罚。
7.3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须为见索即付形式,并提供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的保函财务费用等相关原始凭证。
7.4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5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6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7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8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及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7.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若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时,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7.**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瑞昌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瑞昌市建设路**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7
名 称:江西兆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九江市濂溪区浔南大道**号新湖大厦**楼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 **********6
招标监管单位:瑞昌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