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2026-2028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公开询比(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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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 ****-****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公开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 . 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 ****-**** 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ZYT-********-**6 ) 1 . 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1 . 3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 . 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 . 5 采购项目概况: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工程救险车、保障专用车、静音发电车等车辆的保养维修及其他相关服务。 本项目预估不含税总金额为 ******.** 元,预估含税总金额为 ******.**元。 1 . 6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 1 个,成交份额 **0%。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基准单价报价折扣 **0% , 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基准单价详见公告附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 . 1 采购范围:详见本公告 “ 1 . 5 采购项目概况”。 2 . 2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或达到框架协议金额上限 。 2 .3 服务地点:北京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 .4 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采购人相关具体要求(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验收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 . 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 . 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 / 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 /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 . 3 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 / 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 /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 . 4 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 / 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 /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 . 5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 .6 供应商近三年(自 **** 年 9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同类(机动车维修类或机动车保养服务类)业绩,且累计金额达到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7 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机动车维修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具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盖章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或备案凭证(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维修经营业务)。 3 .8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 年 9 月 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 年 9 月 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 年 9 月 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为北京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