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事项说明 | 1.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万元,实收资本为****0万元。其中,转让方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认缴注册资本****0万元,实缴出资****0万元,股东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0万元,实缴出资****0万元。截至信息公告发布日,标的企业剩余认缴资本均未届出资期限。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股权对应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2.本次交易如涉及反垄断审查情形的,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充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意向受让方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经营者集中的相关规定,就本项目主动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义务。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不代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4.其他特殊事项说明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第****号)。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即递交全部受让申请材料及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6.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7.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标的企业于****年2月3日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具体详见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备查文件。8.标的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财务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具体详见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备查文件。9.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标的企业于****年9月**日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租赁附表-补充》。具体详见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备查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