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NCZ(ZW)******9
项目编号:NXZH-****-**9
项目名称:海原县****-****年城市集中供热第三方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0.**
最高限价(如有):******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海原县****-****年城市集中供热第三方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一标段(东、西、北区) | 海原县****-****年城市集中供热第三方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一标段(东、西、北区) | 公共设施类合作服务 | 1 | 详见需求附件 | ******0.** |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三年。一标段总供热面积:**4.**万㎡,每年预算金额为**1.**万元,向热住户自筹收取采暖费****.**万元 |
| 海原县****-****年城市集中供热第三方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标段(南区) | 海原县****-****年城市集中供热第三方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标段(南区) | 公共设施类合作服务 | 1 | 详见需求附件 | ******0.** |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三年。二标段总供热面积:**5.**万㎡,每年预算金额为**8.**万元,向热住户自筹收取采暖费****.** 万元 |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0.** |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由于系统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1获得帮助。 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海原县政府北街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8室
联系方式:**********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旭
电话:**********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高林平、赵亮、朱晓伊
电话:**********5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