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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路灯杆等路灯设施改造以及路灯补盲等零星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9月12日

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一、项目编号:

BZSJ****CG**4号

二、项目名称:

中心城区路灯杆等路灯设施改造以及路灯补盲等零星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宏超中光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9号洪瑞商业中心C-办****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捌万捌仟捌佰捌拾捌元整(******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中心城区路灯杆等路灯设施改造以及路灯补盲等零星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根据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对薛阁路(魏武大道—三曹路)、魏武大道(州后街—药都大道)、希夷大道(杜仲路—养生大道)、人民路(魏武大道—希夷大道)、芍花路(建安路—宋汤河)灯杆、基础、电缆(薛阁路包含电缆,其他路段对电缆进行保护性拆除)更换及部分缺亮路段(魏武大道(药都路-酒城大道))路灯补盲等 ,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0日历天

项目经理: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

(二)收费金额:****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期限:****年9月4日

3.开标日期:****年9月**日

: 本项目未作要求

7.项目负责人: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皖建安B(****)******5。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年9月**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9。

(五)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与杜仲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希夷大道**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1

十、附件

1.谈判文件、清单及图纸等

2.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评审得分与排序

****年9月**日 谈判文件.pdf 工程量清单.rar 图纸.rar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评审得分与排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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