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村镇爱民村饮水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JX-CG-CS-******9
二、项目名称: 蔡村镇爱民村饮水工程(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谷嘉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附属楼4号
成交金额:壹佰零贰万贰仟陆佰叁拾贰元零伍分 (******2.**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壹佰零贰万贰仟陆佰叁拾贰元零伍分 (******2.**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 工程类 名称:蔡村镇爱民村饮水工程(二次)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蔡村镇爱民村饮水工程(二次),项目地点为泾县蔡村镇境内,项目涉及大坑组、杨尖组、紫金山组,建设内容有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拦水坝、过滤池、集水池、不锈钢水塔、一体化设备、铺设管网及相关供水配套设施到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童万静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编号: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为家、杨必玉、梅昭(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总价包干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蔡村镇人民政府、安徽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蔡村镇街道、泾县经济开发区箬帽路**号,联系电话:**********6、**********9 。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6号、电话:****-******2)提出投诉。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蔡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蔡村镇街道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经济开发区箬帽路**号
联系方式:**********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汪先生 、张工
电 话:**********6 、 **********9
1、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