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名称: 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其他信息化设备采购(“三个管理”质效分析平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三个管理”质效分析平台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为天山区人民检察院“三个管理”质效分析平台信息化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专用质效分析软件系统1套、平台配套信息化设备1台及系统对接、部署调试、运维培训等全套技术服务。平台对标检察机关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工作要求,通过专属技术对接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业务数据归集分析、智能预警、质效研判与可视化展示,统一业务统计与质效口径,实现办案流程、案件质量、人员履职数字化精细化监管,严格符合检察数据安全规范,有效提升本院检务管理质效水平。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该平台为检察机关“三个管理”专属业务信息化平台,针对检察“三个管理”场景定制研发,内置独有质效指标模型、业务规则及数据解析算法,核心技术具有专有性和不可替代性。平台需通过专属加密接口对接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数据协议、映射适配规则具有排他性,其他供应商无法实现安全合规兼容对接。若更换实施单位,将造成业务统计口径混乱、质效研判数据偏差,存在办案数据安全Hei, sans-serif; white-space: normal; line-height: normal;">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史伟伟
联系电话: **********1
联系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一街**1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艾塞提江
联系电话: ****-******9
联系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格尔街**9号益民大厦6楼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木尼吉也·阿布拉
联系电话: **********3
联系地址: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