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预算金额:约为含税**.**万元(按税率为**%测算),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最高金额。
证明材料要求: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如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证明材料要求: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可不提供)、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结算单/确认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结算单/确认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结算单/确认单,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结算单/确认单截图+采购方盖章的订单/结算单/确认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清单上传至大附件);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结算单/确认单编号、含税金额、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结算单/确认单(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4)若为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金额以订单/结算单/确认单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5)合同中如包含非同类产品内容,仅计取合同/订单中同类产品内容对应金额,需剔除非同类产品内容的金额。
证明材料要求:
(1)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且提供检测报告真实性的详细查询方式并附上查询截图,若不能在网上查询其检测报告真实性,须提供检测机构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真实有效,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并出具授权采购人查询检测报告真实性的授权函(若为代理商响应且检测报告中的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为授权的制造商,则须由授权的制造商出具相关授权函,否则不予认可),若检测报告无法查询其真实性,则该检测报告不予认可。
(2)提供以下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证明材料(须体现检验检测能力范围)之一:
①检测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以及与证书对应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须体现检测能力范围);
②“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官网”查询截图(须体现检验检测能力范围)。
未提供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明检测机构具备对应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或无对应检验检测能力范围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则对应检测报告不予认可。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年**月**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年**月**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年**月**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江门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广东省内】全品类/同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在中国铁塔【全国或广东省】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广东省】范围该产品类别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响应信誉承诺函》。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
2.本项目核心设备(热成像双光谱中载云台)接受制造商(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响应。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该响应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设备(热成像双光谱中载云台)的专项授权证明文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1)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响应;
(2)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响应;
若出现以上两种情况,涉及的供应商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比选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1)项目联系方式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群华路**号3栋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6、****-******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号
项目经理:邓长浓、张淑倩、廖益民、曹清莹、周杰、关丽丝、李凯、邓业蓉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市花园支行
账号:******************0
(2)异议渠道(只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异议接收邮箱:zjtx_gdtt@**3.com,或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出异议路径:我的项目-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
联系人:黎湘
联系电话:**********0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为贯彻落实招投标法律法规,遏止串通投标(响应)等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加强对违法违规投标(响应)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健康的营商环境,推进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发现串通投标(响应)行为,招标人/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以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从严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将有关情况移交监管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违规供应商自行承担。发现疑似串通投标(响应)行为,也将记录情况,并重点关注深入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