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年农牧村护村护田河堤建设项目
澄清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GNJYSL-JS-****-**5
原公告项目名称:玛曲县****年农牧村护村护田河堤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原招标文件:
| 1.5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定于开始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准时在玛曲县护草护村项目建设管理处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本项目施工地点共涉及3个乡镇玛曲县木西合乡、尼玛镇、阿万仓镇,招标人提供各现场线路及现场驻地人员联系方式,投标自行完成现场踏勘后,由招标人出具踏勘证明,各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参加须提供原件、无需委托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须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投标人交通工具、食宿自理,途中交通安全责任自负。投标单位未按时参加现场踏勘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权。 |
现更正为:
| 1.5 | 踏勘现场 | 原招标文件中设定的现场踏勘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存在重叠,为确保潜在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参与踏勘并完成报名手续,****年**月**日上午**时**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已在****年9月9日集中踏勘现场完成签到、全程参与踏勘活动的投标人,其踏勘资格持续有效,无需参与本次调整后的补充踏勘环节,原有踏勘记录可作为投标资格审查的有效依据。现定于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在玛曲县护草护村项目建设管理处签到自行组织去现场踏勘。本项目施工地点共涉及3个乡镇玛曲县木西合乡、尼玛镇、阿万仓镇,招标人提供各现场线路及现场驻地人员联系方式,投标人自行完成现场踏勘后,由招标人出具踏勘证明,各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参加须提供原件、无需委托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须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投标人交通工具、食宿自理,途中交通安全责任自负。投标单位未按时参加现场踏勘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权。 |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单位:玛曲县护草护村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尼玛镇团结东路**号
联系人:程亮亮
电话:**9************
招标代理单位:甘肃尊凯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加曼
联系电话:**********7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街道南滨河东路****号第3单元**层****室
邮箱:**********@qq.com
行政监督单位:玛曲县水务局
电话:****-******0
甘肃尊凯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