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大招标 > 招标公告

2024WT049挂牌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7月1日

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东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

位置

用地

面积

(m 2 )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年)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投资

强度

(元/ m 2 )

产业

类型

起始价

(万元)

报价

增幅

(万元)

****WT**9

横沥 镇 山厦 村

****6.**

工业用地 ( M1一类工业用地)

**

2.0<R≤3.0

M

≤**%

≥****8

金属结构制造(****)

****

**0

(一)1.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 ,即通水、通电、通路 ,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日内由东莞市 横沥镇山厦 股份经济联合社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 ** 0 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 **** - ** - **** 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其余工业项目控制指标按自然资发〔****〕** 号文件要求设定;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年,宗地建设项目在 **** 年 ** 月 1 日前开工,在 **** 年 ** 月 1 日前竣工。

(四)竞得人须在宗地挂牌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东莞市 横沥镇山厦 股份经济联合社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

(五)若竞买申请人登记注册地址不在东莞市 横沥 镇的,须在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日内在东莞市 横沥 镇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使用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 项目投资协议 》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在东莞市 横沥 镇纳税(由东莞市 横沥 镇人民政府监管) 。

(六)竞得方须与东莞市 横沥 镇 山厦 股份经济联合社及东莞市 横沥 镇人民政府签订《 项目投资协议 》(由东莞市 横沥 镇人民政府监管) 。

(七)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须经得东莞市 横沥 镇 山厦 股份经济联合社及东莞市 横沥 镇人民政府书面同意,转让后的受让人须继续履行《 项目投资协议 》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的条款(由东莞市 横沥 镇人民政府监管) 。

(八)地块的建设环保标准必须符合《 关于横沥镇****年第**3号地块申请设定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 》要求 。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单独申请, 申请人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竞买人所运营项目必须为“东莞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2 4 年东莞市重大 预备 项目 或东莞市重大建设项目 (含 增补及调转 )。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竞买:(1)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2)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上竞买人资格由东莞市 横沥 镇人民政府协助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

三、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集体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 4 年 7 月 ** 日 ** 时整, 网上 报价期限 为: **2 4 年 7 月 ** 日 9:** 至 **2 4 年 8 月 1 日 9 :**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 ** 日,即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付清所有地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开具《 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时间为准 。 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 4WT**9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 3% 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 0.5‰ 计征)。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 ** 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 **% ,定金按成交价款的 **% 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一)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8号测绘大厦、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沁园路1号控股大厦

联系人: 裴 先生 联系电话:******3 7

(二) 东莞市 横沥 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9号

联系人: 叶 先生 联系电话: ********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 4 年 7 月 1 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查看完整信息请登录或注册
纠错
排版混乱
数据缺失
数据造假
大招标离不开您的支持与帮助!
不再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