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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超声乳化玻璃体切割一体机及附件项目(项目编号:GGZC2026-G1-210237-GXHY)质疑不予受理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6年9月17日

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质疑人:广西泽楷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4号华星时代广场名仕阁**层****号房

法定代表人:陈海燕 联系电话:******8****

授权代表:陈梅 联系电话:******1****

广西泽楷商贸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年 9 月1 7 日收到贵公司以现场送达方式递交的关于“ 超声乳化玻璃体切割一体机及附件项目 (项目编号: GGZC****-G1-******-GXHY )”有关问题的质疑函。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一条规定“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 招标文件 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 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 招标文件 或者 招标文件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贵公司获取 招标文件 的时间为****年 9 月 7 日,对 招标文件 作出质疑的最后期限为****年 9 月1 6 日 , 贵公司的 质疑函 现场 递交 时间为****年 9 月1 7 日,贵公司本次质疑提交时间已超过法定质疑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贵公司的质疑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 不予受理。

感谢贵公司对本次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广西华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9月**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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