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卫健局医疗健康数据治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页评审标准“相关知识产权”:
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大数据治理与运营管理服务、医疗大数据隐私安全保护管理、数据管理、数据平台决策分析、数据平台标准管理、数据采集类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上述类别每提供一份得2分,每类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 注:提供有效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需包含上述类别关键字(或相同含义)或关键内容,否则不得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上的著作权人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若同一软件同时具备多类别功能的,可同步提供系统功能截图(加盖公章)予以佐证,佐证材料能够证明具备多类别功能的,也可予以重复计分。
调整为:
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大数据治理与运营管理服务、医疗大数据隐私安全保护管理、数据管理、数据平台决策分析、数据平台标准管理、数据采集类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上述类别每提供一份得2分,每类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 注:提供有效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需包含上述类别关键字(或相同含义)或关键内容,否则不得分。著作权人可为投标人,也可为第三方主体。若著作权人为第三方的,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软件授权使用协议 / 租赁协议,相关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若同一软件同时具备多类别功能的,可同步提供系统功能截图(加盖公章)予以佐证,佐证材料能够证明具备多类别功能的,也可予以重复计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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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附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号国际商会大厦**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杰滨
电 话:****-********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