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4,**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由承担本项目对应工作内容的联合体成员,提供该分工范围内所需的业绩、人员、奖项等证明材料。 2.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更正为: 一、设计技术要求与规范 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确定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后期的施工及相关验收配合工作等;设计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 二、施工技术和设备购置要求与规范 依据设计文件,本招标工程项目材料、设备、施工工艺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