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1,**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侧岭、德思干线标施工(含引入配套工程股权投资)+运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问题一 1. 投标人若采用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本项目,联合体中是否必须包含投资单位,不包含投资单位是否会造成废标?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要满足“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这点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1.本项目招标文件未强制要求联合体必须包含投资单位。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条件配置即可,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对应的能力;联合体不包含投资单位不做废标处理。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清晰约定各成员分工、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7条。 2.依据国家政策,营业执照已取消纸质年检制度,实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不再出具年检合格纸质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以下材料即满足本条款要求: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页面截图,作为原“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替代材料。 若查询显示企业未按规定完成年报公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xggzy.gxzf.gov.cn)、河池市水利局网站、河池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招标人:河池市龙江河谷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日期:**2 6 年 9 月 4 日 |
| 递交时间 |